履行社會責任,企業發展觀、價值觀的新抉擇
進入20世紀80年代,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勞工權益保障、環境保護等日益成為世界性問題。在這一背景下,一些行業領先的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率先行動起來,將履行社會責任與商業目標、企業戰略相結合,視其為企業不可或缺的軟實力。
雖然我國在2005年就將“企業社會責任”寫入了新修訂的《公司法》,胡錦濤總書記提出了“引導企業樹立現代經營觀念,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的要求,但我國尚處于探索階段,缺少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政策措施,廣大企業處于茫然或不自覺狀態。特別是近年來,在經濟發展中出現了一些重大問題,企業社會責任事件接連不斷,環境污染、礦難、毒奶粉、蘇丹紅等事件頻發,嚴重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企業社會責任已成為各界關注的問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從企業眼前利益來看,是為了提升企業聲譽或建立競爭優勢;從企業長遠發展來看,其實是為企業持續發展建立一套風險控制體系,為百年基業奠定基石。
企業社會責任主要包括三大方面,涵蓋經濟、社會、環境三大領域。在經濟領域,企業應當致力于長期可持續性發展,為股東創造更多的財富,為社會提供更多更好的產品與服務以及更多的就業機會;在社會領域,企業應當處理好與員工、消費者、商業伙伴及社區等主要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包括保障員工基本權利、積極參與和支持社區建設、公益慈善事業等;在環境領域,企業應當正確處理企業經營活動與自然環境的關系,追求與環境的協調發展,積極應對和規避環境風險等。
在地方政府層面,我省開展落實這項工作較早。為了引導和推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省委省政府提出“厚道魯商”倡樹行動,旨在建立一個以“厚道魯商”文化品牌為統領,包括區域商業文化品牌、企業文化品牌在內,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文化品牌集群。它要求企業和企業經營者不僅誠信經營,厚道做事,還要繼承齊魯商幫 “大道至簡、持中致和”的優良傳統,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樹立友善、內斂、敦厚、誠信、責任、創新、包容、和諧的新魯商形象。
對履行社會責任,我公司始終高度重視,積極參與。公司成立之初,就把誠信、務實、發展、報國作為企業的價值觀,在不斷擴大企業規模的同時,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公司通過依法經營,保障股東合法權益,穩定提高員工福利;通過保障產品質量和服務,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通過希望工程、紅十字會、政府部門,向社會捐資助學,救濟社會困難群體;通過向災區捐款、捐物,向社會奉獻愛心;通過軍民共建、校企共建、社區共建,共建和諧社會。
正是因為履行了社會責任,公司贏得了政府和社會各界的信任和支持,極大地增強了職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企業發展之路越走越寬,取得了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雙豐收,先后獲得“濰坊市十大企業文化品牌”,“濰坊市和諧創建示范單位”、“省級文明單位”、“履行社會責任十佳企業家”、“2014年度企業文化建設典范企業”等榮譽稱號。
在當前經濟形勢嚴峻時期,強化企業責任顯得尤為重要。面對這個重要而長久的全球性企業管理的大趨勢,公司將把履行社會責任內化為企業發展戰略和管理理念,從公司管理層行為、企業文化層面,擴展到所有員工的自覺行為,進一步完善各項業務指標。通過全力履行社會責任,形成企業與政府、社會和衷共濟、互利多贏的和諧局面。
(總經理辦公室 田秀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