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幸福店 馬芳
那天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位十七八歲的男孩,他頭戴一頂帽檐闊大的太陽帽,帽檐拉得極低,根本無法看清他的臉。
男孩左手抱著一大摞彩色廣告宣傳單,想把右手拿著的一張單子遞給一個年輕女子,可那女的沒有理會,目不斜視,趾高氣揚地走過。男孩的手縮回來,他用右手把帽檐向下拉了拉,向后退了兩步。我看不清男孩的臉,卻想象得到他臉上復雜的表情,因為我出去發DM單的時候,也會遇上剛才那一幕。我想,他也許是一個在校的高中生或剛剛參加完高考的準大學生,利用假期來體驗生活;也許是一個貧困生,為籌集學費來城里打工。
我停下來,走近他,不等他把手伸過來,我先停下車,伸手向他索取廣告單。男孩興奮地向前挪了兩步,把單子遞給我。我能感覺到他臉上高興的表情,這也許是他第一天發的第一張廣告單。我拿著廣告單沖他笑笑,他也向我笑笑。
我知道,接過廣告單(dan)只是舉(ju)手之勞,我卻把(ba)自信遞(di)給(gei)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