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在財務管理中的應用
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監督控制作為管理的一種手段,在企業的日常運轉中時時刻刻發生著潛移默化的作用。
一、內部控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所謂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行為,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舞弊行為的職務。企業在設計、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時,首先應確定哪些崗位和職務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確規定各個機構和崗位的職責權限,使不相容崗位和職務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業務執行與授權審批職務相分離,如銷售與收款分開,會計與出納分離,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銀行印鑒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等。另外,財產監查控制也要做好,而且與不相容職務分離相輔相成。現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大的財產,它易于攜帶,但也容易出現問題,所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完整,顯得尤為重要。在日常管理中,要求做到現金的賬面數額與實存數額日日相符;現金收支業務中相關職務必須分離,即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經批準授權的出納來負責處理,其他職員不得接觸支付前的任何現金,而且出納也不得從事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之外其他賬簿憑證的登記、填制工作。這也就是日常所說的“管錢的不管賬,管賬的不管錢”。
二、做好資產的分類控制。庫存現金應做到日清、日結、日對,保證賬實相符,不定時派出納以外的其他人員抽查盤點現金,檢查現金是否賬實相符。銀行存款也是如此,企業主要資金收付都是通過銀行辦理的,因此,通過設立有效的銀行存款內部控制制度,可“防患于未然”。而存貨諸如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庫存商品、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在企業流動資產中所占比重較大,由于其種類繁多,存放分散,變動頻繁,更需要建立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財產購買應建立申請、購買、使用相配套制度。選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盤點,通過盤點核實實物與賬面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清查原因是否存在被盜、丟失或者因管理不善出現的毀損,可以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當然平時工作也要做好,存貨的管理應做到購前控制、使用和保管控制,包括對采購的預算、庫存量的控制及生產用需求計算的經濟采購批量,合理經濟地購入庫存,避免導致大量存貨積壓。應著重加強對倉庫的監督管理,存貨保管應做到賬、卡、物相一致。
三、授權審批控制。授權審批是指企業在辦理各項經濟業務時,必須經過規定程序的授權批準,明確授權審批的范圍、層次、程序和責任,并且制定出各項工作流程,各預算單位組織實施,并輔之以對等的責權利關系,跟上檢查與督導,以便如期順暢地執行,各個部門各位員工都要嚴格遵守,絲毫不容懈怠。新《會計法》關于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規定,實際上體現了內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內容:職責明確、相互制約、嚴格程序、如實記錄、定期檢查等。 (財務部 房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