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作為營利組織,追求利潤是它的目的,但絕不是唯一目標。如今有很多企業僅僅追求利潤最大化而不關注員工,這樣勢必會造成員工工作績效不斷降低和企業不愿為員工成長買單的雙重敗局。在這種惡性循環中,企業所追求的利潤持續最大化目標與員工追求的幸福也終將成為霧里花、水中月。
幸福企業的深刻內涵一個是企業肩負社會責任,另一個就是為員工提供幸福,員工理想中的幸福企業是能夠滿足員工幸福感的企業。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幸福企業作為一種愿景,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推進。僅僅給予員工更多的福利和薪資不一定能讓員工真心付出和奉獻,更需要企業以文化與制度為突破口,真正為員工考慮,不斷提高員工的幸福指數。
幸福企業所做的是除了滿足員工基本需求外,還要讓他們體會到一種內心的歸屬感。在自我實現的創造性過程中,員工會在心中產生或增強這種歸屬感,從而形成對企業的感恩心態。有了這種感恩之心做支撐,員工會對自己的企業、業績產生自豪感,從而有動力有效率地工作,將自我價值的實現與公司發展統一起來,個人幸福與公司明天統一起來。這樣,企業追求的持續利潤最大化和員工的幸福才能真正得以統一和實現。
(商城經營管理部 吉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