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水平的提升,必須依靠內部各部門制定符合實際的制度和可操作性的標準,嚴格落實,常抓不懈,最終養成習慣。否則就是一句空話,現場管理水平就不能提高。
“管理”二字中,管――就是抓住事物的本質、關鍵點,制定出制度來。理――就是根據關鍵點,制定出標準、流程。我們現場管理人員一定要正確理解“管理”的內涵和本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話貼切恰當,人的自覺性是有限的,需要規范和約束。我們基層的管理者雖然有較強的商品管理經驗,但未能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進行理論歸納和有效梳理,同時缺乏人員管理經驗,現場管理過程中對出現的問題指導方式過于簡單,使員工知其然,卻不知所以然。年輕主管由于崗位角色、崗位職能變動,由原先的被動工作改為主動工作和帶領團隊工作,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都發生改變,這就要求他們努力提高現場管理水平,帶動維護制度,以身作責,進而打造一個有共同使命感的團隊,讓團隊每個成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使團隊力量達到1+1>2的效果。
制度我們就要去履行去遵守,開始時人們可能會抵觸,因為制度的確限制了一定的自由,也正是因為這樣,許多好的制度履行起來打了折扣。在完善了各項制度以后,我們就要去保證制度實施過程中不走樣不打折,通過跟蹤落實反復實踐,直至養成習慣。當這種習慣融入到日常工作后,現場管理水平才得到提升,門店價值也得到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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