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工作,同一個人來干,有熱情和沒熱情也會有截然不同的結果。熱情會讓人變得有動力、有活力、有干勁,工作過程和結果都會超出預期;而沒有熱情,會使人變得懶散,冷漠對待工作和同事,潛在能量無法發掘,自己的“小宇宙”無法爆發,工作狀態都沒有,工作業績更是無從談起。可見,熱情在工作中至關重要。
沒有熱情就創造不出業績。熱情可以彌補能力上的缺陷,可以消除疑惑,可以促人向上。文學家托爾斯泰曾說:“一個人若沒有熱情,他將一事無成。”熱情是一種積極向上的態度;是一種洋溢的情緒;是一種對人、對事的熱衷和執著。一個沒有工作熱情的人,不可能高質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更別說創造業績。熱情工作不僅能影響自己,更能帶動周圍更多的人熱情地投身于工作之中。在團隊中,熱情能增加同事之間的凝聚力,帶動同事們工作的積極性。
日本著名企業家稻盛和夫提出了一個“燃燒理論”,他認為物質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靠近火就燃燒起來的,屬可燃性物質;二是接觸到火也不會燃燒的,屬不可燃物質;三是在自然狀態下燃燒起來的,屬自燃物質。據此,人也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是點火就著的“可燃型”的人;第二種是點火也燒不起來的“不燃型”的人;第三種是自己就能熊熊燃燒的“自燃型”的人。想要成就某項事業,就必須成為“自燃型”的人,時刻保持對工作的熱情,并能將熱情傳遞給團隊的每個人。
在企業里,在團隊里,不存在天生的“不燃型”人,每個人都具備著火熱的激情,都是“自燃型”人,只是這種熱情深埋在人們的心靈之中,等待著被發掘利用。
我們大多數人在剛剛踏入職場之初,往往都是干勁十足、激情高漲,對自己的職業前途寄予厚望。隨著時間的推移,工作的平淡漸漸磨平我們的工作激情,覺得自己像個機器人,每天重復著單調的工作,處理著枯燥的事務。每天想的不是怎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自己的業績,而是盼望著能早點下班,期望著上司不要把困難的工作分配給自己。導致自己從一個“自燃型”人,逐漸退化演變成為“可燃型”人或“不燃型”人,對自己和團隊都起到了負面作用,甚至每當工作中出現不順心的事,就會“鼓動”自己換個工作環境,然而每一次跳槽的結果卻往往不盡如人意。要想擺脫這種困境和狀態,就必須跳出這一怪圈,就必須想辦法找回當初的工作熱情。
熱情是靠自己創造的,而不要等他人來燃起你的火焰。缺少自身的努力,任何人都無法使你滿腔熱情。任何企業都希望員工對工作抱有積極、熱情、認真的態度。具有激情的員工能夠感染別人的情緒,使事情向良好的方向發展。這樣的員工才是企業進步的根本。對于工作飽含熱情的人,永遠都是企業最為欣賞的人。
(人力資源部 張坤)